事项名称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二)《山东省档案工作条例》(三)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从事工作条例》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博山县前街46号博山区档案局(馆)一楼保管利用科办理条件拟查询有关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的已开放档案资料、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府公开信息的.
申请材料(一)开放档案、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手续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组织:持有合法证明(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等),即可查阅开放档案资料、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府公开信息.
2、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持本人有效证件向本馆申请,征得本馆同意后即可利用开放档案资料,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府公开信息.
3、外国人(含外籍华人)或外国组织:经国内接待部门介绍,报博山区档案局和有关部门批准,即可利用开放档案,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府公开信息.
(二)未开放档案查阅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组织持本组织或个人所在街道(乡、镇)正式介绍信,证明身份,说明利用目的及查阅范围,经本馆同意,可查阅未开放的一般档案资料.
查阅未开放的重要档案资料或涉密档案资料,须持与该档案资料分发范围内或相当组织的正式介绍信,证明身份,说明利用目的及查阅范围,经本馆同意,必要时须报档案资料移交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查阅.